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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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优势,破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遇到的难题,中宁县人民检察院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专业领域案件办理,借助“外力”、启用“外脑”对案件中的专业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有效实现行政与检察工作优势互补,不断提升检察专业化水平。
近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再回头看专项行动时,联合县水务局、白马乡政府工作人员,并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对一起违法加固河堤、污染河道的公益诉讼案件召开现场磋商会,针对河道内倾倒的生活建筑垃圾及河堤采取加固措施不当等问题,由特邀检察官助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分析该案的成因并提出合理意见建议,为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持。
(整改前)
(整改后)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充分参考特邀检察官助理的意见建议后,向被监督乡镇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被监督乡镇表示,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通过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指导意见,既精准指出了河道管理保护的问题所在,也为乡镇有效整改、保护黄河安澜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指导,他们将根据检察建议及特邀检察官助理的技术指导尽快还人民群众一条“水清岸绿”的河道。
今年2月,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启动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向来自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家单位的7名行政专业人员颁发了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书,特邀检察官助理可通过线索提供、现场勘验、共同调查取证、提供专业指导意见等方式参与检察履职办案,弥补检察人员在相关专业领域的知识短板,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的质量水平。截至目前,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已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公益诉讼办案4件。
组建“外脑”智库只是搭建“桥梁”和“纽带”的开始。下一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着眼于“质量建设年”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与各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切实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特长和优势,借智借力,形成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河湖治理常态战,为守护黄河安澜继续贡献检察力量。(文/第四检察部 秦红 勉林)